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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范围
适用于气瓶检验质量管理体系所有文件的控制。
3 职责
检验机构负责人负责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批准;
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气瓶检验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所必需的文件;
技术负责人负责规程、规范、作业指导书类技术文件的审批;
×××(部门)具体负责气瓶检验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作为气瓶检验实施工作依据的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的日常管理,包括文件的登记、发放、回收、更改、借阅及原稿保存等;
4 工作程序
4.1 文件控制范围
a) 由机构负责人发布并形成文件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
b) 质量手册;
c) 程序文件;
d) 气瓶检验机构为确保所有过程的有效策划、运行和控制所需的文件。如各种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等;
e) 气瓶检验的各种质量记录;
f) 外来文件,如各种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或来自顾客的文件。
4.2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号
4.2.1 气瓶检验机构文件编号
×字 □□□□号
文件顺序号
发布年份末两位数字
XXXX气瓶气瓶检验机构文件
4.2.2 质量手册编号
××—1— QM
质量手册代号
版本号
检验机构英文缩写
4.2.3 其他文件及其相应记录的编号
××□—□□— □□— □□
记录顺序号(若只文件本身,省去)
发布年份末两位数字
文件顺序号
文件类别( P — 程序文件; W — 作业指导书)
检验机构英文缩写
4.3 文件的审批
气瓶检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发布前应履行审批手续。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必须经质量负责人审核、机构负责人批准,规程、规范作业指导书类文件由技术负责人审批。确保文件的充分性和适宜性。
4.4 文件的发放
气瓶检验机构发放使用的文件为受控文件,应盖上“受控文件”印章,并编上文件的顺序号才予发放。
文件发放数量,按“发到使用者手中”原则。
发放时,文件领用人应在《文件发放/回收记录》上签收,并应爱护、妥善保管。
若文件丢失,有关人员应说明丢失原因,申请补发。补发文件应给新的顺序号,原文件的顺序号作废,并在《文件发放/回收记录》上注明。
4.5 文件的更改
当有下列情况时,文件应予更改:
a) 原文件或相关文件有错误;
b) 所依据的标准、规程有更改或有新版本;
c) 顾客有特殊要求。
为确保文件的更改和现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文件需更改时,由该文件原编制人提出申请,填写《文件更改申请单》,并经文件原审批人审批。如果文件更改内容不多时,可在文件更改记录栏内填上更改标记(以a、b、c…表示)、处数、更改申请单编号、更改人及日期,用墨水笔在文件上直接划改。如果文件更改内容很多,则原版本号文件收回作废,给出新版本号,重新发放。作废文件应盖上“作废”印章。
《质量手册》的更改,按《质量手册》06节的管理规定执行。
4.6 外来文件控制
气瓶检验实施工作依据的外来文件,如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等,由××(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包括文件的搜集、登记、编目、办理借阅等,编制现行法规标准目录,保证本单位的法规标准现行有效。
对新法规标准技术负责人负责贯彻和用时执行。
对来自政府或客户的外来文件,例如函件,应指定专人负责编号、登记、保存原件。当有必要传递时,控制分发以确保其有效性。
4.7 文件的评审与更新
每年12月份,由质量负责人组织一次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适用性的评审活动。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