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专业施工队伍准备。挑选经验丰富吃苦耐劳的优秀专业施工队伍,参加本工程施工,对特殊及技术工种均保证持有上海市安全生产监察局及上海市建委统一考核颁发的操作作业证及技术等级证书。
3、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人员应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将该资料上报建设单位安全部,经安全部审核合格后方可上报监理,同意后,进场进行安全教育。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B50325-2001)的规定,由于违反设计文件和规范的规定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专业施工队伍负责。
5、材料准备
所有材料均需提前定货,进场时必须符合项目材料进场规定。各种原始资料必须齐全。
5.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工过程中,各专业施工队伍必须自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变质和环境污染。
5.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各种材料进场后,必须经总包方质量部验收后,方可上报监理,监理同意后方可使用。
5.3 室内装修材料、涂料、建筑胶粘剂、腻子、地面混凝土等材料进场必须符合图书图标(GB50325-2001)的要求。
四、装修工程施工部署
4.1 装修工程的施工目标
4.1.1 施工质量目标:分部工程达到优良标准,分项工程优良率在90%以上。
4.1.2 施工工期目标:2006 年10 月30 日完成全部室内装修工程,达到竣工交验标准。
4.1.3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安全生产方面:杜绝重伤、死亡事故;轻伤事故发生频率控制在4‰以内。
文明施工方面:保持集团公司“安全文明样板工地”。
4.2 装修工程施工的总原则
4.2.1 各工种施工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禁止工序倒置。同时,严格执行样板制。
4.2.2 应先进行湿作业,后进行干作业;先进行粗装作业,后进行精装作业。
4.2.3 水电安装要与土建施工密切配合,水电安装为装饰施工创造条件,装饰施工为水电安装创造便利。
4.2.4 加强成品保护:装修工程的每道工序完成后,都应做好成品保护,防止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的破坏。每道工序的施工人员都应做到保护上道工序,做好本道工序,服务下道工序。(成品保护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