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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范围:本制度适用上海湘外香餐饮有限公司所有外派培训。
3、定义:外派培训指培训地点在公司以外的培训。
4、权责
4.1人力资源部负责外派培训管理制度的制定、执行监督和改进;主导中高层领导培养、学历进修教育等层面外派培训的实施。
4.2各部门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培训的组织、实施、评价与推广应用。
5、内容
5.1外派培训原则
1)、对于公司具有培训能力的培训,原则上不再申请公司外派培训。
2)、人力资源部及各部门应于年度培训规划时,提出外派培训计划并报批。
3)、培训课程的选择应结合公司内部需求和外部资源,并严格按照审批权限执行。
4)、参训人员的选择应突出目的性、自愿性,并结合个人职业发展规划。
5.2外派培训适用情形
1)、国家规定的特种岗位人员的证件取得与复审(含职业资格认证)。
2)、新管理体系、新技术、新设备等引进所需要的外派培训。
3)、公司内部没有相关培训资质或讲师专业技能达不到要求的课程培训。
4)、其它外派培训(如学历进修、外部理论学习、企业经理人进修等)。
5.3外派培训资格条件
1)、参加外派培训人员的人事关系应在本公司。
2)、参加外派培训的人员有长期服务于公司的意愿。
3)、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所有员工均可提出申请,说明申请理由及个人优势,参与竞争。
4)、根据外派培训项目的具体要求,对外派人员进行知识水平、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及对新知识的接受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评定,选择最适当人选,必要时进行考试选择。
5)、公司管理干部、技术骨干、资深专业人员、内部讲师、特殊岗位员工及公司优秀员工等公司正式员工为优先外派培训对象。
5.4外部培训信息收集
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培训信息,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实际工作需要协助提供相关信息,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评估与确定;外部培训信息包含以下内容:
1)、外部培训机构信息:机构名称、成功案例或成功辅导企业、主要服务项目、师资力量、年度公开课或专项公开课计划、所在地区等。
2)、外部培训师信息:培训师工作背景、实践经验、擅长课程、曾辅导过的企业等。
5.5外派培训的申请和审核
1)、根据公司年度培训规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凡参加外派培训者皆须提交书面申请,由运管中心经理级(含)以上管理人员审核后交人力资源部审查,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实际及外部培训适用情形进行评审,总经办批准后方可实施。
2)、新进人员试用期内不得申请外派培训。
5.6外派培训实施
培训申请经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将培训相关事项通知受训人所在部门及受训人。
5.7外派培训合同的管理
1)、外派培训人员参训前必须签定《培训协议》,双方约定培训费用及服务期限等相关责任。
2)、依据不同培训课程内容所对应培训费用的不同,执行不同的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自培训之日起计算。
培训费用金额及对应服务期限(年)
3)培训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培训协议中未注明劳动合同期延长至服务期结束的,公司在劳动合同终止时视员工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或同时终止。
5.8外派培训费用管理
1)、费用支付
外派培训的费用包括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费、交通费等项目。
支付凭证:批准的培训申请、培训登记。
支付方式:培训前一次性预借报销的方式,即在员工参加培训前,公司
预先支付其预算范围(标准)内的该项费用。
培训期间若发生其他费用,采取参训人员预先垫付、培训后一次性凭发
票报销的方式,即在培训结束后,在公司许可的范围标准内核票报销。
2)、费用报销和赔偿
报销凭证:培训成绩、培训证书、培训登记等。
报销时间:培训结束返回公司七日内汇总填写明细。
报销程序:人力资源部审核登记后,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员工如果培训成绩合格,由公司承担全部培训费用;如果成绩不合格,
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员工须全额赔偿(无考核成绩的除外)。
员工在培训期间如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出的,要向公司赔偿该次培训的
全部费用。
受训人员如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间主动提出辞职,或因严重过失被公司
开除的,必须按比例赔偿公司为该次培训学习所支付的全部相关费用。
受训人员培训协议服务期满或对培训费用做出赔偿后方可解除培训协
议。
5.9培训期间管理
1)、外训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