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100_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doc
230_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说明书.doc
231_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利益测算书.doc
《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与《国寿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业务管理办法.doc
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报备回执.tif
关于《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与《国寿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业务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和《国寿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的业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本公司《寿险实务(2005版)》、《核保手册(2004版)》、《保全手册(2005版)》、《理赔手册(2004版)》的相关内容,特制订本办法。本办法是针对上述手册中未涉及到的规则作的补充规定
第一部分新契约
《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和《国寿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新契约处理规则请参照《寿险实务(2005版)》执行
第二部分 核保
一、《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核保规则
1.按基本保额3倍计算风险保额;
2.未成年人投保需填写未成年特约;
3.其他核保规则参见《核保手册》(2004)版
二、《国寿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核保规则
1.此附加险只能附加于《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
2.此附加险的基本保险金额等于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3.其他核保规则参见《核保手册》(2004)版
第三部分 分保规则
一、分保范围
《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与其它产品累计风险保额的计算,超出部分办理分保
二、风险保额的计算
《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按寿险责任计算风险保额,《国寿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按重疾责任计算风险保额
首年风险保额=基本保险金额 × 3 – 第一年末准备金
续年风险保额的计算,按照《溢额分保办法》及《实施细则》中的规定执行
三、分保比例
《国寿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分保比例同《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
四、适用的分保费率
寿险责任的分保费率按0.4‰计算,无选择折扣。以后各年按照《溢额分保办法》附表四“非养老(混合)”一栏的费率执行
重疾责任的分保费率另行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