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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3版《基本法》中,如果A经理下的B主任的直辖组内培育出一名行销经理C。
那么在核算B主任的直辖组管理津贴时,C的业绩是否可以计入?不可以
在核算A经理的直辖部管理津贴时,C的业绩是否可以计入?
可以
C可以向B贡献哪个利益项目,比例是多少?绩优培育奖,12%
3、一名业务专员A,2013年5月入司,如果计划在8月1日晋升为见习业务主任,那么2013年5月-7月个人FYC需达成9000元、新增1人;如果8月份成功晋升至见习业务主任,那么A参加第一次维持考核的时点是12月;如果A在2014年7月前未能晋升至业务主任职级,则被降至业务专员职级。
4、《新基本法》对于各层级、职级的维持与晋升标准中的保单继续率要求均为 75%。
5、《2013基本法》中的有效人力是指考核期末在职,且考核期内任职月月均FYC≥500 元的人数。
6、见习业务主任是否享受职务津贴否。
7、业务专员自入司起首年度佣金按 100 %发放,若最近连续两次(含)以上维持考核均未通过的,自考核月次月起首年度佣金以 60%计发。
8、一张首期保单于2013年3月23日承保,客户在2013年4月9日签收回执,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