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卖方提供给买方的产品包括终端产品、相关附件产品及其全部信息与资源(包括但不仅限于供货价格(包括价保、返利等)、供应支撑能力、市场资源、售后资源等)。
2.3 上述产品生产制造厂商为【】,产地为:【】。
2.4上述合同单价和总价为固定不变价,包含卖方将产品(包括主要设备、附件和配件、维修工具、技术文件、配送的促销礼品等)运送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买方指定收货人之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及利润、税金、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仓储费、损耗费等费用)及后续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安装调试、培训、维护等后续费用)。
2.5 卖方承诺对买方提供产品价保服务。合同期内,如遇国内市场价格下调,卖方所提供的产品应以调整日为临界点,分别按调整前后的价格相应结算,但产品配置及质量标准均不得降低。
2.6 合同期内,如遇产品规范配置更新,卖方应按更新后的配置提供本合同产品,且单价不得高于本合同单价,产品质量标准不得降低。
产品质量标准:卖方提供的所有终端产品、附件及配件、业务、服务以及配送的促销礼品等都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颁标准、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相关技术规范、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有关产品标准及附件【 】中所述的技术要求,如上述质量标准有冲突的,以要求较高的标准为准。
卖方提供给买方的合同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三包”〕及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手机入网等相关规定,应通过出厂测试和检验,并在交货时提供与产品配套的合格证、保修卡、进网许可证、质量合格证书等。
卖方保证执行附件【 】所规定服务标准、售后服务承诺、买方招标文件、卖方投标文件以及卖方对买方其他各项承诺。
第三条付款方式
3.1 双方同意采用如下第【】付款方式:
(A)转帐;(B)支票;(C)现金
3.2 双方同意付款进度如下:
(A)第一笔付款:即合同总价的【】%,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由买方在【】后【】日内支付;
(B)第二笔付款:即合同总价的【】%,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由买方在【】后【】日内支付;
(C)余款即合同总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