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一、房地产市场的特性 (一)房地产的整体概念 在我国,所谓房地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离的部分和附着于其上的各种权益(权利)的总和。 这些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离的部分,主要包括:为提高房地产的使用价值而种植在土地上的花草、树木或人工建造的花园、假山,为提高建筑物的使用功能而安装在建筑物上的水、暖、电、卫生、通风、通讯、电梯、消防等设备。它们往往可以被看做是土地或建筑物的构成部分。 因此,房地产本质上包括土地和建筑物及附着于其上的权益两大部分。 房地产主要有三种存在形态: ①单纯的土地,如一块无建筑物的城市空地; ②单纯的建筑物,建筑物虽然必须建造在土地之上,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以把它单独看待; 台商信息网(大量管理资料下载) ③土地与建筑物合成一体的“房地”(或称为复合房地产),例如把建筑物和其坐落的土地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 房地产由于其位置固定、不可移动,通常又被称为不动产。所谓不动产,简单地说,是指不能移动的财产。 在我国,就房地产开发经营来说,附着于土地和建筑物上的房地产权益包括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以及在其上设置的他项权利,如抵押权、典权等。 我国房地产的整体概念可归纳为下图: (二)房地产的特性 1、不可移动性 房地产最重要的一个特性是其位置的固定性或不可移动性。每一宗土地都有其固定的位置,不可移动,这一特性使土地利用形态受到位置的严格限制。建筑物由于固着于土地上,所以也是不可移动的。因此,位置对房地产投资具有重要意义。 房地产的位置有自然地理位置与社会经济地理位置之别。虽然,房地产的自然地理位置固定不变,但其社会经济地理位置却经常在变动。这种变动可以由以下原因引起:①城市规划的制定或修改;②交通建设的发展或改变;③其他建设的发展等。当房地产的位置由劣变优时,其价格会上升;反之,价格会下跌。 房地产投资者应重视对房地产所处位置的研究,尤其应重视对社会经济地理位置现状和发展变化的研究。 2、长期使用性 土地的利用价值永不会消失,这种特性称为不可毁灭性或恒久性。土地的这种特性,可为其占有者带来永续不断的收益。作为一种商品,房地产具有长期使用性或具有较高的耐用性。 我国房地产的长期使用性受到了有限期的土地使用权的制约。根据我国现行的土地使用制度,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通过政府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一定使用期限的土地使用权,其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但土地使用期满,土地及其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应由国家无偿收回。 3、附加收益性 房地产本身并不能产生收入,房地产的收益是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房地产投资者可以在合法前提下调整房地产的使用功能,使之既适合房地产特征,又能增加房地产投资的收益。 按照房地产使用者的意愿及时调整房地产的使用功能是十分重要的,可以极大地增加对租客的吸引力。对房地产投资者来说,如果其投资的房地产适应性很差,则意味着他面临着较大的投资风险。 4、异质性 市场上不可能有两宗完全相同的房地产。一宗土地由于受区位和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可能与另一宗土地相同;纵使两处的建筑物一模一样,但由于其坐落的位置不同,周围环境也不相同,这两宗房地产实质上也是不相同的。 5、资本和消费品的二重性 房地产不仅是人类最基本的生产要素,也是最基本的生活资料。在市场经济中,房地产是一种商品,又是人们最重视、最珍惜、最具体的财产。房地产既是一种消费品也是一项有价资产。房地产而作为一项重要资产,在一国总财富中一般占有很大比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