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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龙科工贸(城市景观照明)分公司行政制度(23页).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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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9/1(发布于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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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工作时间: (以公司考勤钟为准,须提前半小时到岗):
夏时制:(6月1日——8月31日)
上午 7:20-12:00
下午 14:00-19:00
冬时制:(9月1日——5月31日)
8:30-18:30
公司月休假方式:每月休息二天
打卡规定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不打卡视为缺勤,按打卡机记录日期及时间为准,过后补打无效。

因外出不能打卡
所有人员外出办理公事须到前台填写“外出登记表”,回来及时签到,不办理手续者,视为缺勤。

因个人原因忘打、漏打:
原则上应给予旷工处理,但为了体现我司的人性化管理,员工在上班或下班一个小时内发现并向行政部申请说明,并填写《忘打卡申请表》由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可视为正常上班,早上上班未打卡按迟到标准处罚,每次罚款30元。

因考勤机故障未能打卡:
因卡机故障或者停电等因素导致不能正常打卡,员工应在上班前、下班后到行政前台处填写《未打卡签到表》,由部门主管签字证明,视为正常上班。

全勤奖:
全月无缺勤、无早退、无迟到,当月奖励300元全勤奖。(试用期除外)
加班
公司原则上不安排员工加班,如涉及到加班,遵循以下规定:
加班申请:
如因工作需要确实需加班的,应提前到行政部领取《加班申请单》,填写并请部门主管审批,主管以上人员请综合部经理审批;
加班打卡:
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打卡,无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有打卡记录但无上级主管签字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

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入加班。

加班补偿:
为体现我司的人性化,针对我司的实际情况,现做出如下补偿办法:
下午加班至20:00之后的,补偿餐补15元/次;加班至22:00之后的,公司给予报销打车费用。

各类假期规定
休假流程:
需提前写《请假申请条》,经上级主管审批通过,办理好工作交接方可休假;
带薪休假:公司员每月休假2天
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假:
劳动节: 一天
国庆节: 一天
春节:三天
病假:
员工请病假的,必须要有医院或门诊部证明,否则按事假论处,有医院有效病历证明的(不得超过3天),不享受公司半天补助。(试用期除外)
事假:
因私事不能正常出勤的,需要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或假期已满未销假者,3天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视为自动离职并扣除当月工资。

婚假:
员工达到法定假日并领取结婚证的,在公司工作满一年者,公司给予6天带薪休假;婚假需在6个月内一次性休完,不可累计;
年假:
公司为保障员工的利益,在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带薪休假基础上,增加公司年假;年假是公司给予员工的福利。员工自入职开始,满一年的,每年休年假3天;凡休年假者,需要提前填写《年假申请表》并做好交接工作;经上级主管审批签字后方可休假。

丧假
员工入职满一年者,如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直系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