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新星工程 一、适用范围 签署培训协议的主管职级以上人员所增新人 二、方案时间 2013年4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三、方案内容 1.新人第1—6个月达到以下标准,每月发放800元训 练津贴: 月度参训、参会出勤率要求100%。 月度团险卡单销售不得低于3张/人。 (1-3月津贴)新人1-3个月月度FYC连续达到800 元,或新人1-3个月达成转正且无挂零月(当月保费不低于标准保费1000元)。 (4-6月津贴)新人需在前3个月转正,同时4-6个 月累计FYC达到1800元且无挂零月(当月保费不低于标准保费1000元)。 2.新人第7—12个月: 月度FYC达到3500元,责任津贴补至3000元。 四、方案说明 1.新人年龄在28-50周岁之间,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良好工作经验的专职人员。 2.根据总公司分配指标(预计在100人左右,以实际下拨名额为准),通过分公司视频面试者方可入为本方案,以面试时间为先后顺序,名额报满不再入围。 3.月度参训、参会出勤率要求100%。缺勤一次扣当月训练津贴100元,依此类推。缺勤4次及以上者,不得获取当月训练津贴; 4.活动期间内预收,月底承保扣除犹豫期退保并按公司要求回单。 5.方案奖励与次月佣金合并扣税。 6.活动期间内承保保单在一年内退保,分公司有权撤回 业务员所享受方案奖励。 7.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营销业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