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按合同规定的承包施工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要求,总承包编制详细、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发后,进行实施。
3、以合同规定的总工期要求,编制本工程施工总进度网络计划,以此有效地对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总控制。
4、以总工期为依据,编制工程阶段实施计划(施工准备计划;劳动力进场计划;施工材料、设备、机具进场计划;进口设备、材料进场计划;各分项工程分包队伍进场计划等)
5、将总合同的条款要求,分解纳入相应的分项合同中,使分包合同对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完全处于受控状态之中,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6、各分包单位应按与总承包签定的合同要求,编制出分包工程分部分项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报请总承包审批经同意后才能进行施工。
7、总承包每周定期与分包单位召开一次协调会,解决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按总承包周计划要求检查分包每周工作完成情况及布置下周施工生产任务。
8、总承包现场管理人员与分包管理人员,在施工高峰时,每天收工前开一次碰头会,协商解决当天及第二天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应由总承包负责解决的问题决不拖迟和延期。
9、施工过程中各类业务联系,除必须口头通知外,总承包均以书面指示及时发给各分包执行。
10、总承包做好各分包的工程进度款审核签证工作。
11、总承包关心,指导各分包单位的工作,及时迅速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发给的工程指令、通知、联系单意见中有关分包工程的部分传送给指定分包单位并督促该指令、通知、联系单意见迅速;解决处理、协商分包有关事宜,向指定分包人提供已在现场设置的所有设施(如脚手架、机械设备、贮存仓库、堆场、合理的施工作业空间、施工及照明用电、用水、其它临时设施及所需的标高、定位点、线等技术资料),以确保工程顺利开展。
12、分包单位必须满足业主与总承包所签的合约要求,在工期、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等方面接受总承包的管理。由于分包单位不能满足总承包合理的管理要求,而造成业主及总承包的一切损失,应由分包单位承担。
第二章对专业(劳务)分包单位管理细则
专业(劳务)分包单位情况登记表
业主方
地址
邮 编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
结构层次
总包方
联系电话
分包方
地址
分包项目
模板、钢筋、砼分项工程劳务
联系电话
邮 编
资质等级
一级
资质证书号码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码
分包
组织
体系
简讯
经理:
联系电话
是否进驻工地现场
是
现场主管:
联系电话
是否进驻工地现场
是
技术负责:
联系电话
是否进驻工地现场
是
安全负责:
联系电话
是否进驻工地现场
是
消防负责:
联系电话
是否进驻工地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