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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杰纸业瓦楞原纸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73页).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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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8/7(发布于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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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1 总则
1.1 项目由来
近年来,随着包装业的飞速发展,国内中高档纸及纸板产量增长迅速,其中高强瓦楞原纸最为突出。据权威部门预测,到2008年,中国高强瓦楞原纸的供需缺口将高达260万吨,是当前最具投资空间的纸品种之一。从市场方面来看,瓦楞原纸正在向低定量、高强度、全规格方向发展,中强度、高强度瓦楞原纸需求量较大,且价格趋升。

现在国内已有不少企业意识到高强瓦楞原纸的市场需求,正在千方百计提高生产能力。江苏省正规划建设一批利用废纸生产高强瓦楞原纸的大型项目,预计至2010年生产能力将达80万吨。浙江则鼓励发展高强度瓦楞原纸,优先给予财政贴息,并可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常州旺达纸业是常州地区规模最大的造纸及包装企业,该企业以进口废纸为原料生产高档包装纸,而其产生的废纸浆则是生产瓦楞原纸的良好原料。

在此形势下,常州市昊杰纸业有限公司总投资500万元,于常州市新北区新港分区环保综合产业区百丈工业小区新建厂房,建设“年产12000吨瓦楞原纸项目”,综合利用常州旺达纸业产生的废纸浆,生产高强瓦楞原纸。新建公司东临通江大道,南面百丈污水处理站,西南角为百丈热能站,北靠建新河,周围均为工业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本项目在申报阶段,曾委托常州市环保研究所编制了本项目的预评价报告,并经常州市环境咨询中心技术评估(常环咨〔2006〕001号),在此基础上,常州市环保局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申报作出批复,要求直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受常州市昊杰纸业有限公司委托,江苏久力咨询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959号)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其它技术标准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组织人员现场踏勘,收集有关资料,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书。

1.2编制依据
1.2.1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15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29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12月29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6月29日;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1月18日;
(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4号,2002年10月13日;
(10)《江苏省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暂行规定》,江苏省政府【1993】第38号令;
(11)《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江苏省环境保护局苏环控【1997】122号文;
(12)关于发布《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科学技术部,环发【2001】199号;
(1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发【1998】089号;
(14)《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999】5号令;
(15)关于开展危险废物交换和转移的实施意见,苏环控【1998】122号;
(16)《江苏省危险废物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第49号令,1994年7月13日;
(17)《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015号文;
(18)《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一次会议;
(19)《淮河和太湖流域排放重点水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1年10月1日;
(20)《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十三次会议,2004年12月17日;
(21)《关于推行清洁生产的若干意见》环控【1997】0232号,1997年4月14日;
(22)《关于加强对建设项目管理中环境监测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04】36,江苏省环境保护厅,2004年12月8日;
(2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 1~2.3-93,HJ/T2.4-95),1993年9月18日和1995年11月28日;
(2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4年12月11日;
(25)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
(26)《江苏省工商业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及产品目录》,2005年;
(27)《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4】164号,2004年12月2日;
(28)《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审批权限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05】93号;
(29) 《江苏省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编制要求》,江苏省环境保护厅,2005年5月;
(30)《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五” 计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03】126号;
(31)关于颁布《常州市市区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管理规定》的通知,常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