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点击下载文档 |
招标编号:SZSD-G-2004-(X)19号
招标内容:弱电系统
交货地点:苏州新区枫桥人民医院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4年12月8日-12月14日上午9:30-下午16:30
答疑会时间:2004年12月15日上午9点
地点: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
投标时间:2004年12月30日下午1∶30前(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04年12月30日下午1∶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04年12月30日下午1∶30整(北京时间)
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市竹辉路358号(原252号)6号楼
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竹辉路358号(原252号)6号楼三楼
电话:(0512)65300338
传真:(0512)65300338
邮政编码:215007
联 系 人:高佳铭戴军生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A、说明和释义
1、说明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
1.2 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1.3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
1.4 供应商认为本招标文件含有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或向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直接反映情况。招标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
2、词语释义
2.1 招标人: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
2.2 投标人: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2.3 响应: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
2.4 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
2.5 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2.6 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2.7 伴随服务: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8 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
2.9 天:日历日。
2.10 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
2.11 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
2.12 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
2.13 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