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3.相关文件
3.1《文件控制程序》
3.2《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管理程序》
3.3《不合格品控制管理程序》
4.定义:
5.职责
5.1 责任领导
本制度的责任领导是生产副经理,其职责为:负责监督、指导本制度的实施,
负责执行文件的审批。
5.2 责任部门
本制度的责任部门为工程部,其职责为:负责本制度实施的检查。
5.3 执行层
本制度的执行层为项目部,其职责为:负责落实施工质量管理策划、施工准
备、施工质量和服务的有关管理要求。
6.工作程序
6.1 工程部会同项目部在工程开始施工前负责编制工程施工质量策划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时应反应以下方面的要求或引用相关文件予以说明:
1 质量目标和要求;
2 质量管理组织和职责;
3 施工管理依据的文件;
4 人员、技术、施工机具等资源的需求和配置;
5 场地、道路、水电、消防、临时设施规划;
6 影响施工质量的因素分析及其控制措施;
7 进度控制措施;
8 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及其相关标准;
9 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10 对违规事件的报告和处理;
11 应收集的信息及其传递要求;
12 与工程建设有关方的沟通方式;
13 施工管理应形成的记录;
14 质量管理和技术措施;
15 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的其他要求
6.2、编制完毕后,应报公司生产副经理审批,审批合格后报甲方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批准后做为工程施工过程控制的策划文件予以实施。
6.2、施工准备:
项目部应按照施工策划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准备工作,包括策划建立项目管理机构、文件准备、材料物资准备、工具设备准备、人力资源入场准备、施工临时用建筑物的搭建等。施工准备完毕后,施工企业应按规定向监理方或发包方进行报审、报验。施工企业应确认项目施工已具备开工条件,按规定提出开工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工。
6.4、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6.4.1、施工质量控制内容:
1 正确使用施工图纸、设计文件、验收标准及适用的施工工艺标准、作业指导书。适用时,对施工过程实施样板引路;
2 调配符合规定的操作人员;
3 按规定配备、使用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施工机具、检测设备;
4 按规定施工并及时检查、监测;
5 根据现场管理有关规定对施工作业环境进行控制;
6 根据有关要求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并进行相应的策划和控制;
7 合理安排施工进度;
8 采取半成品、成品保护措施并监督实施;
9 对不稳定和能力不足的施工过程、突发事件实施监控;
10 对分包方的施工过程实施监控
6.4.2 应根据需要,事先对施工过程(焊接、大体积混凝土、地下室防水等)进行确认,包括:
1 对工艺标准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并对操作人员上岗资格进行鉴定;
2 对施工机具进行认可;
3 定期或在人员、材料、工艺参数、设备发生变化时,重新进行确认
6.4.3 应建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记录。施工记录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记录应包括:
1 施工日记和专项施工记录;
2 交底记录;
3 上岗培训记录和岗位资格证明;
4 施工机具和检验、测量及试验设备的管理记录;
5 图纸的接收和发放、设计变更的有关记录;
6 监督检查和整改、复查记录;
7 质量管理相关文件;
8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策划结果中规定的其他记录
6.4.4 应按公司规定要求进行工程移交和移交期间的防护。防护内容包括成品保护、标识保护等。服务应包括:1 保修,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保证达到甲方的要求; 2 非保修范围内的维修,由工程部负责组织实施,酌情报价,积极进行,保证达到甲方满意;3 合同约定的其他服务。按合同要求组织实施。
施工质量检查制度
1.目的
对施工质量检查工作进行控制,保证施工检查有效实施。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工程施工质量检查。
3.相关文件
3.1《文件控制程序》
3.2《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管理程序》
3.3《不合格品控制管理程序》
4.定义:
5.职责
5.1 责任领导
本制度的责任领导是生产副经理,其职责为:负责监督、指导本制度的实施,负责执行文件的审批。
5.2 责任部门
本制度的责任部门为工程部,其职责为:负责本制度实施的检查。
5.3 执行层
本制度的执行层为项目部,其职责为:负责按此制度的要求落实施工质量检查工作
6、工作程序
分定期检验和日常检验:
定期检验:针对施工中的薄弱环节和质量通病,找出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整改,做好记录。
日常检验:质量检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