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工程建设执行强制性技术标准作
出了严格的规定,同时,根据违反强制性标准所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规定了相应
的处罚措施。这是迄今为止,国家对不执行强制性技术标准而做出的最为严格的规
定。这使我国走上了行政管理和技术规定并重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道路,为根本上
解决建设工程可能出现的各种质量和安全问题,奠定了基础。
今后,《强制性条文》,将成为参与建设活动各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政
府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的依据。列入《强制性条文》的所有条款都必须严格执行,
也就是说,如果不执行是违法。
本书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各级建设系统同志们的大力支持,并在编写过程中
为本书提供了有关资料,在此表示衷心的感佩。
在编写过程中虽进行多次研讨、审核、修改,但是由于时间仓促,加之我们的
水平有限,本书难免有疏漏和错误之处,敬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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