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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绿化养护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2009年 月 日
绿化养护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国瑞城小区 绿化养护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绿化养护概况
1、名称: 绿化养护。
2、地点:
3、绿化养护范围:。 现有绿化总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 承包方式
包清工,包修剪、除草、淋水、施肥、植物病虫防治及苗木增值 补植死亡补种工作、包通过验收、包绿化用机械设备、工具及用品等。
第三条 养护要求
一、绿化较充分,基本无裸露土地;
二、树林生长正常,生长达到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树冠基本完整,内膛不乱,通风透光,修剪及时,无死树和明显枯枝死杈。在正常条件下,无明显黄叶、焦叶、卷叶,落叶。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10%以下。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2%以下。介壳虫危害较轻。树林缺株在4%以下,树木基本无钉栓,捆绑现象。
三、绿篱生长造型正常,叶色正常,修剪及时,基本无死株和干死枝,有虫株率在10%以下。草坪覆盖率达到90%以上,修剪及时,叶色正常,无明显杂草。宿根花卉管理基本及时,花期正常,缺株率在5%以下;
四、绿地整洁,无杂树,无堆料、搭棚、侵占等现象,设施基本完好,无明显人为损坏。绿化生产垃圾能及时清运。
第四条合作期限
自2009年月日起至2009年月日止。合作期满前30日内,双方可商讨是否续约。如不续约,乙方应在期满时将本合同绿化养护范围按合同标准和要求移交给甲方。
第五条养护验收
1、每月 5 日由双方代表按平时巡查记录汇总成月度绿化养护验收表,绿化养护质量根据当月养护实际情况,进行评定。
2、甲方根据附件《月度绿化养护质量验收表》的评定结果及乙方的人员出勤情况支付乙方当月的绿化养护费。
第六条合同总价款及付款方式
1、工日综合单价元/工日结算。因工作需要产生的加班工日同样按 元/工日结算。
2、每月15日前甲方根据《月度绿化养护质量验收表》的评定结果及乙方的人员出勤情况向乙方支付费用。
第七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提供绿化养护所需的场地、水源及工具房一间。
2、甲方指派1名工作人员为绿化主管,负责乙方驻场人员日常管理。
3、按时支付乙方绿化管理的养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