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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经研究对我矿的安全办公会议制定如下制度:
1、矿属各单位的队长以及科室部门的主要负责人都必须按时参加矿安全办公会。
2、我矿每月召开一次专题安全办公会,时间定为每月29日。
3、安全办公会由矿长主持,副矿级及科队领导都必须参加。
4、实行会前会后两点名,有事必须向安全矿长请假,对无故不参加会议或迟到、早退者,给予罚款处分。无故不参加者每次罚款50元,迟到、早退者每次罚款20元。
5、安全科、调度室必须认真做好记录,点名、组织工作有安全科负责。
6、安全办公会对上月隐患、问题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对上月安全生产方面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对下月安全工作重点进行系统分析及安排部署。
7、各项要求:
(1)、副矿级、科队领导、部门负责人必须认真做好笔记,会后认真组织本单位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2)、认真执行会前会后点名制,对迟到或无故不到者,由安全科负责办理罚款手续。
(3)、对隐患、问题进行三定,三定表由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签名,定出整改期限及整改标准。安全科进行复查落实、不按期整改的进行处罚,然后下达拒不整改隐患三定表再次复查落实,直至隐患按标准整改合格为止。
(二)安全目标管理及奖惩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充分发挥好经济杠杆的作用,真正将安全制度落实到实处,使我矿的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确保今年实现安全生产的各项目标,结合我矿今年以来的安全工作的状况,经矿委会研究,特制定如下安全考核制度:
一、安全目标:一杜绝、两消灭、三确保。
一杜绝:坚决杜绝瓦斯、煤尘、火灾、水灾、顶板等重大事故。
两消灭:消灭死亡事故,消灭一级非伤亡事故。
三确保:确保矿井实现质量标准化;确保安措工程投入到位;确保年度职工安全培训计划全面完成。
二、月工资安全绩效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1、单位:各队组
2、个人:矿领导、科(队)长、管理人员
(二)考核办法:
<1>单位:
各队组:
1、考核原则:坚持安全事故、工程质量“334”结构工资制,开展安全绩效竞赛活动。
2、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制:
考核总原则:发生死亡事故,上级罚款由矿全额承担;发生工伤事故时矿考核10%,各队组考核20%;质量考核矿考核10%;各队组考核20%;
(1)安全结构工资:
发生重伤事故:一级、二级、三级重伤一人次分别按10%、8%、5%否决事故队组当月总工资;发生轻伤一人次按2%否决事故队组当月总工资。
发生非伤亡事故: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一起按8%否决事故队组当月总工资;发生二级非伤亡事故一起按3%否决事故队组当月总工资;发生三级非伤亡事故一起按1%否决事故队组当月总工资。
当月工伤事故与非伤亡事故同时发生,按考核结果累加后执行。
(2)工程质量:当月评分在90分以下时,否决队组当月总工资的3%,每降5分,增加否决2%。当月质量考核否决总工资比例达10%以上时,按10%执行。
3、安全绩效竞赛活动考核办法:
(1)当月各队组的总工资的10%全部纳到一起,做为安全绩效激励基金。
(2)考核采用百分制,分队排名;共考核四项内容,即: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