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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江苏仑山湖发展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招标文件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规 定
1
工程名称
仑山湖溪山丽苑工程门窗工程
2
建设地点
句容仑山湖溪山丽苑
3
招标数量
溪山丽苑共计144幢别墅,一期开发38幢,本次招标数量详见本文附件(约20幢)。
4
质量要求
满足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且需满足甲方招标文件的要求
5
招标范围
门窗工程的深化设计、供货、安装与维修服务
6
工期要求
具体以我方通知的时间为准。预计开工时间2010年11月30日,样板区(8幢)2010年12月20日前完工;其他于2011年4月20日完成。
8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 180 日历天
9
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50000元
10
招标文件
发放地点、时间
地点:江苏仑山湖发展有限公司
时间:2010年10月 28日
11
书面提疑
传真:025-83300469电邮:lsh@secondhome
提疑截止时间:2010年 10 月 31 日 16时
12
答疑文件
发放时间
时间: 2010 年 11 月 2 日 16 时
13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并提供:标准投标样品-300×300断面窗小样;五金配件一套;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深化设计图纸电子版一份。
1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新晨国际大厦13楼
时间: 2010 年 11月 12日16 时
接收人:余雪芳陈静电话:025-83249900
15
评标标准及方法
经评审的合理低投标价法。
投 标 人 须 知
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结合建设单位具体情况制定本标书。
2、评标原则
⑴ 竞争选优;
⑵ 公开、公平、公正;
⑶ 质量好、信誉好、价格合理、施工方案先进可行;
⑷ 反对不正当竞争。
3、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资质。
4、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和技术要求。
5、投标单位编制的投标文件,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投标单位应承担其投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能否中标,招标单位均不承担上述任何费用。
7、中标单位不得将中标工程转包。
8、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已充分考虑本项目现场条件、材料供应、运输、气候条件、分批加工制作、安装、为保证工程交付及产品质量所采取的一切技术措施等所需费用和工期。
9、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已充分考虑本项目所在地的政府相关规定、要求。本工程按要求实行就地纳税。
10、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中,必须由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作为投标联系人参加,投标联系人请投标单位在予以明确,并在回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授权委托书》,如证件不符、不全者即取消投标资格。
11、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12、投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及附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所供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一旦中标,投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调整报价、延续工期等要求,若提出要求,招标人不作任何考虑,并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仑山湖溪山丽苑工程。
2、工程地点:句容市东昌镇仑山湖项目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