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 理 合 同
甲方:重庆市双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 (盖章)
年 月日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服务合同
委托人重庆市双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监理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双福新区
工程规模:
施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历天(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之日起计算施工合同工期)。
施工中标金额:¥: 元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
2、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3、本合同专用条件;
4、本合同标准条件;
5、中标通知书;
6、投标书及投标附录(含投标人须知与投标人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业主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
7、技术规范;
8、图纸;
9、投标书中的技术、财务建议书及附表;
10、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合同工期:从监理机构正式进驻施工现场开始到本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委托人:(签章) 监理人:(签章)
重庆市双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