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矿井、业务部室:
为搞好我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达标水平,保证矿井通风系统的稳定可靠,使广大干部职工自觉遵守通风安全的各项管理规定,防止“一通三防”重大事故的发生,现制定并印发2011年度《永锦能源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及实施办法》,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永锦能源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及实施办法
二○一一年四月十日
目录
第一章 “一通三防”领导小组及其职责划分 2
第二章通风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8
第三章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11
第四章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15
第五章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16
第六章瓦斯管理制度 19
第一节一般管理规定 19
第二节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21
第三节煤矿瓦斯等有害气体检查管理制度 23
第四节特殊作业地点瓦斯管理 26
第五节瓦斯超限分析处理制度 29
第七章井下爆破管理 33
第八章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 44
第九章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46
第十章盲巷管理制度 49
第十一章永锦能源“一通三防”例会制度 50
第十二章 “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管理制度 51
第十三章通风系统调整制度 51
永锦能源“一通三防” 管理制度及实施办法
(2011年度)
第一章 “一通三防”领导小组及其职责划分
为了对井下各作业场所的通风、防瓦斯、防尘、防火等管理工作进行有效控制,杜绝“一通三防”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以及集团公司有关制度,特制定《车集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及实施办法》。
一、成立“一通三防”领导小组:
组长:刘玉良
副组长:刘永民 郭海成 程国奇
成员:赵全志 韩国杰 韩明光 魏家国 陈继超 李国军
冀重阳 孙飞 高凯 张良臣 王鹏翔 董兴利
李新宪 章忠 付春兴 王德全 魏红涛 程连涛
黄思刚 李溯 贾转叶 王唐龙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通风部,通风部长(兼)办公室主任
二、 各级领导及各业务部门“一通三防”管理工作责任制
(一)矿领导责任制
1、公司总经理
对本公司“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责任,应抓好以下工作:
(1)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一通三防”机构和管理制度,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听取总工程师及通风、安全等部门关于“一通三防”工程计划、规划及技措资金安排的汇报,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人、财、物问题,确保“一通三防”工程按计划、设计施工。在瓦斯综合治理工程、队伍、资金和时间上给予充分保证。
(3)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年组织一次公司救灾演习和反风演习。
(4) 负责组织并责成公司有关部门,切实抓好各矿井“一通三防”特殊工种的技术培训和定期安全复训,不断提高其业务技术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