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介绍
怡味莲是一家以藕粉、莲藕汁等农产品深加工为主,生产销售研发为一体的藕产品专业公司。公司坚持以高品质、高科技的宗旨,联合国内食品营养专业机构对开发和生产进行全方位技术支持,使公司生产出倍受消费者信赖的高品质的“怡味莲”藕粉、莲藕汁等系列产品,公司立志建设成为中国藕产品第一专家,经多年的努力奋斗,公司已获得以下荣誉:
1、2003年荣获宝应县“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称号;
2、2003年通过国际“ISO 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获证书;
3、2004年“怡味莲”藕粉、莲藕汁荣获国家“绿色食品”证书;
4、2004年“怡味莲”荣获扬州市知名商标证书;
5、2004年“怡味莲”藕粉荣获扬州名牌产品证书;
6、2005年9月“怡味莲”藕粉荣获扬州市消费者满意商品证书;
7、2005年9月“怡味莲”藕粉荣获国家星火计划成果展金奖;
8、2006年10月荣获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称号;
9、2006年“怡味莲”荣获江苏省知名商标;
10、2006年“怡味莲”藕粉荣获江苏省名牌产品;
11、2007年荣获宝应县“先进单位”称号;
12、2007年“怡味莲”藕粉荣获江苏省消费者协会推荐商品。
13、2007年“怡味莲”荣获中国民众满意品牌称号。
公司文化
公司的远景
员工成长的舞台、消费者健康信赖的第一藕产品专家、成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成长的国际化专业藕产品制造商。
公司理念:
忠诚、责任、价值——做人的准则
承担、开拓、超越——做事的准则公司精神:
勤奋、诚信、创新公司使命:
为消费者提供营养健康的绿色食品藕产品;
为员工提升价值,提高生活品质;
为企业所有者权益最大化;
为社会做出贡献。
总则
本公司为明确规定公司与员工双方权利与义务,促进双方关系的和谐,为公司持续经营方针,并顾及公司与员工之间基于互惠、互利、平等协商原则,制定本手册。
本手册所称员工系与公司发生工作关系,由公司正式接受雇用并依据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及领有工资者,但因业务需要临时雇用的短期员工,以签订的临时用工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为准。
本手册之专有名称如下:
一、公司即指---江苏荷仙食品集团扬州市永佳食品有限公司;二、经营管理者---指的是公司主管级以上人员;
三、员工---每位与公司发生工作关系,已由公司正式接受为员工,并依据劳动合同书内规定领有工资者;四、职务、工作---员工依据劳动合同书内规定,而应履行之权利和义务的内容;五、职务行为---指以公司员工身份所为的经营管理行为,以及会影响其正常履行职务的个人行为;六、工资---员工履行职务所得之酬劳金,其酬劳条件系依双方签订合同书或国家法令规定而行,并含一切奖金、津贴在内;
基本工资—公司按员工在公司所任职务核定的工资;
标准工资—按当地最低收入标准核发,本手册中规定的最低标准为800元/月;
七、惩罚---触犯本手册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规则)而被处罚者;
八、奖励---对在公司工作上有特殊表现所得之代价;
九、申戒、警告---员工因犯错违规而案情轻微者之惩戒记录;
十、小过、大过---员工因犯错违规而案情严重者之惩戒记录;
十一、厂牌---员工身份之证明卡;
十二、公假---依政府法令及公司规定应给公假者;
十三、公出---员工因公务需要于上班时间内离开岗位出司(厂)办理公务;
十四、出差---员工因公务需要前往宝应县以外地区者。
十五、驻外---员工因公务需长期入驻除公司本部以外的其它地区者;
一般规定
一、经营管理者依现行管理规定,代表公司指派或分配员工工作;二、员工对于主管指定有利于公司之工作,均有义务履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