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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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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教育、培训制度
(一)三级教育
1.凡入场人员必须接受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岗位。
2.入场三级教育面要求达到100%,并记入安全教育档案。
3.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文明施工教育、安全法规教育、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安全操作规程知识教育、现场各阶段各区域预知教育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
4.三级安全教育要建立档案和安全生产教育台帐,教育要有详细的内容和记录,教育人和被教育人都必须签字。
(二)特殊工种培训教育
凡进场从事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指挥、起重司机等,都必须参加培训考试。除进行一般的教育外,还须按有关特种作业人员劳动安全管理规定办法执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换岗教育
对变换工种及换岗、新调入、临时参加生产人员应视同新工人进行上岗安全教育、换岗教育。
(四)对新机具、新设备、新工艺应由有关技术部门制度规程,并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五)开展危险预知活动,逐级建立定期的安全生产活动和施工小组的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公司每月、项目每周、班组每天进行一次。
(六)每年一季度组织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法规及普及教育,对施工人员以上的管理人员要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考试。
(七)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人员由有关部门在工作前进行尘毒危害和防治知识教育后方可上岗。
(八)违章教育
1.对三次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进行停工教育;
2.对三次违章作业的人员进行停工教育;
3.停工期间的待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经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九)对发生工伤事故而歇工人员在复工前由安全部门进行操作规程、知识等教育,经考核合格后准许复工。
(十)综合教育
1.每周的定期安全例会教育,对职工进行安全、消防、环境、保卫等综合教育,教育要有书面的交底和签字。
2.安全生产活动教育,在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中,项目部应在工地施工区、生活区等处挂设安全标识、口号,利用工地板报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强化全员的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的声势和气氛。
3.适时安全教育
(1)季节性安全教育,如:冬季、雨季施工教育。
(2)节假日加班加点的安全教育。
(3)突击赶任务情况的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