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实施带资分流并改制为有限公司的可行性方案
为进一步精干壮大主业,放开搞活辅业,加快我厂及其小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财企[2002]313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北车集团关于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的实施意见》和《中国北车集团规范小企业体制改革的暂行办法》(北车综[2001]259号),参照《滨海市市属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资产处置暂行办法》(政办发[2002]48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发展和国有企业改革的若干意见》(委发[2003]8号),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拟对滨海机械镇中实业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带资分流并改制为有限公司。其可行性方案如下:
一、滨海机械镇中实业公司的基本概况
公司于2000年11月成立,是隶属滨海机械车辆厂(以下简称工厂)的全资子公司,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成立时注册资金是45.70万元。到目前为止,工厂对公司共投资2571万元,公司资产总额3575.41万元,净资产2851.95万元。公司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对外以“滨海机械镇中实业公司”名称登记注册,是自主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经营服装、针织纺织品、百货、五金交化和机械车辆配件等;对内为多元经营发展部,是工厂多经、三产行政管理机构。公司辖属4个法人实体和7个二级负责人实体,按照职能和业务组合设置一室四部。截止到2003年3月末,公司在册职工239人,其中在岗人员181人,内退及其它在册人员58人。 法宝代表人为马永强。
二、带资分流改制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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