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2010年企业年金业务二0一0年四月二十一日奖励政策宣导汇报内容一、 2009年度企业年金奖励政策和我省获奖情况 《XX省分公司 2009年企业年金业务奖励方案》(XX人险豫发[2009]246号)规定: (一)关于直接取得费用的分配。对企业年金业务本身产生的各项代理费收入,省公司将按照总公司下达金额(即根据与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协议并实际取得的代理费收入扣除营业税金及附加后的金额),全额下达到各市级分公司。 各市级分公司可另行配套增加奖励预算、制定奖励方案,加大对企业年金业务发展的推动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