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红星美凯龙大型团购集采活动协议甲方:长沙红星美凯龙品牌家具馆乙方:为了更好的促进销售,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同意参加2007年1月 日的“团购集采活动”(本次活动由“长沙红星美凯龙品牌家具馆”组织),并对本次活动相关事宜作如下约定:甲方负责与乙方合作,为乙方品牌(产品)在长沙红星美凯龙团购网及相关宣 传平台上宣传。甲方负责对4个以上的住宅小区宣传本次活动,并在活动当天邀请 200-300名业主来参加。甲方负责抽奖,拍卖,有奖问答等活动的主持和组织工作,乙方须安排工作人员配合。甲方负责监督此次活动的真实性、公平性。本次活动中所有销售结算以及乙方的佣金结算由甲方统一负责。 乙方同意按2007年1月 日当天集采活动总销售金额(含特价/惊爆产品)的3%提取佣金给甲方,该佣金由甲方财务收取,甲方须在活动当天依据实际销售额及定单金额,从乙方处提留“甲方应得佣金”。“甲方应得佣金”以乙方在本次活动中实际销售额为准,若发生退货或未成交定单,则扣除等额的销售金额、定单金额后再计算“甲方应得佣金”。乙方保证在“团购集采活动”结束后25天内,完成本次活动中的所有交易及定单,并与甲方核对实际成交金额,计算出“甲方应得佣金”。(如有个别的订做家具在30天内无法完成结算的,乙方也必须通过甲方在活动结束后30天内支付“甲方应得佣金”给甲方)。乙方必须在活动结束后30天内支付“甲方应得佣金”给甲方,如果逾期未付, 乙方须支付以 “甲方应得佣金”五倍计算的违约责任金给乙方。(如有个别的订做家私在30天内无法完成结算的,乙方也必须通过甲方在活动结束后30天内支付“甲方应得佣金”给甲方)。乙方为本次团购活动提供家具产品作为团购商品,并保证在本此次活动中团 购商品的销售价格比平时的零售价格及其他促销活动中的销售价格低。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乙方必须保证在其所有卖场内均不低于本次团购价格销售参与了本次团购的商品,活动当天团购商品的销售价格如果高过其它卖场或活动前7天的销售价格,消费者可凭相关票据到乙方处退还差额。活动当天对于有异议的产品价格,可现场协调解决。由于家具销售的特殊性,乙方承诺:需要定做的家具商品,团购客户可在3天内退定,超过3天内则不可以撤消定单。 非定做的家具商品,团购客户可在7天内退定、退货、退款。超过7天则不可以撤消定单或退货、退款。如发现所购商品有质量问题或与定单不相符合,团购客户可依据“长沙红星美凯龙品牌家具馆”的三包政策要求退换、退货、退款。存货期由乙方与客户自行商议。十一、 本次活动中丙方不承担商品销售过程中的任何法律责任,如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经济纠纷则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十二、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