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2010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生产许可证审查部2010年第88号关于发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的公告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29号),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修订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2004版)》同时废止。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三日主要内容一、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修订说明二、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三、申请书及其他相关文书填写说明四、其他需要关注的内容一、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修订说明一、修订的必要性及过程二、严格条件审查的主要内容一、修订的必要性及过程(一)必要性质检总局2004年印发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以下简称2004版审查通则)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总局令第79号)相配套,是对已经设立的食品生产企业有关生产许可的条件、程序、相关责任的进一步规范。实践证明,制定2004版审查通则是必要的,对于规范事实上已经设立的食品企业的生产许可行为,督促其改善基本生产条件等发挥了重要作用。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国家再次明确对设立食品企业实行生产许可制度。质检总局于2010年4月7日颁布了《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29号),对设立食品企业的生产许可工作全过程做出了新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