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粤建监理工程公司监理过程作业指导书汇编》(106页).rar目 录
(一) 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编制规定
(二) 项目监理机构管理规定
(三) 项目监理内部工作交底规定
(四) 建设、监理、承包单位分工确定办法
(五) 参与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作业指导书
(六) 施工承包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及分包单位资质审查作业指导书
(七)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作业指导书
(八) 施工质量检验项目确定办法
(九) 施工监理工地例会管理办法
(十) 试(实)验室认可作业指导书
(十一) 监理日志管理办法
(十二) 工程开工条件核查作业指导书
(十三) 参加设备开箱检验作业指导书
(十四) 材料、构配件、设备核验作业指导书
(十五) 施工过程巡视检查及旁站监理规定
(十六) 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作业指导书
(十七) 整改通知及整改复验作业指导书
(十八) 工程变更处理办法
(十九) 工程延期与费用索赔处理办法
(二十) 工程总进度计划编制规定
(二十一) 施工进度计划审查规定
(二十二) 工程暂停及复工处理办法
(二十三)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作业指导书
(二十四)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评作业指导书
(二十五)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办法
(二十六) 监理月报编制规定
(二十七) 监理工作总结编写规定
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编制规定
为了规范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确保项目监理服务提供满足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职责、内容与要求、记录等。
本标准适用于监理公司承担的工程项目监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50319-2000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3 定义
3.1 监理规划:在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编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3.2 监理实施细则:根据监理规划,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针对工程项目中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
4 职责
4.1 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项目监理规划,批准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4.2 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编写本专业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参与项目监理规划的编制。
4.3 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项目监理规划。
5 工作程序
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与审批流程见图1。
图1 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与审批流程
5.1 编制原则要求
5.1.1 监理规划
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监理规划中应有明确具体的、符合项目要求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监理措施、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
5.1.2 监理实施细则
对中型(对应于建设部第16号部令《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附表中的二等工程项目)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展监理工作之前,分专业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对项目规模较小、技术不复杂且管理有成熟经验和措施,并且监理规划可以起到监理实施细则的作用时,监理细则可不必另行编写。具体项目对监理实施细则编制的要求应在项目监理规划中明确。
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体现项目监理机构对于该工程项目在各专业技术、管理和目标控制方面的具体要求,要具有可操作性。
5.2 编制依据
5.2.1 编制监理规划应依据:
a)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
b)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c)监理大纲、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以及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
5.2.2 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应依据:
a)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b)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c)施工组织设计。
5.3 编制内容
5.3.1 监理规划的内容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的要求,并结合项目的特点编制,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