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众安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管理制度》(36页).rar目 录
目 录 1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财务部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 2
第三章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3
第四章 主要会计政策 4
第五章 会计核算一般要求 4
第六章 会计科目的设置 5
第七章 会计凭证 5
第八章 会计账簿 8
第九章 财务报告 11
第十章 流动资产管理 12
第十一章 对外投资的管理 18
第十二章 固定资产管理 19
第十三章 资金筹集管理 22
第十四章 所有者权益 23
第十五章 收入管理 24
第十六章 成本费用管理 25
第十七章 利润及利润分配 28
第十八章 财务分析 29
第十九章 税务管理 30
第二十章 电算化管理 30
第二十一章 财务档案管理 31
第二十二章 会计工作交接 33
第二十三章 附则 35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众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会计和财务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参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浙江众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第三条 公司实行财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统一掌握安排资金运作、资金使用、财产购置、费用开支、财产损失处理、各种收入一律上交公司,各部门不得对外收费。各项支出必须经财务部门审核,报经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批准后方能用款。
第四条 公司设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受公司董事长的委托,协助总经理领导公司的财务工作。公司设财务部,负责组织、控制财务收支和全面核算、监督公司业务,为各项经济决策提供准确的信息,同时做好各项财务收支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决算、考核工作,有效利用企业的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五条 公司财务部配备合格的财务人员,依法办理财会工作。财会人员因故离职时,必须办妥交接手续,不得中断财会工作。
第二章 财务部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
第六条 公司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财务部。财务部负责人的任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七条 财务部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二)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三)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四)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五)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第八条 公司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持有会计证的会计人员。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不得从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