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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太和黄山玩具有限公司规章制度》Word.rar
安徽太和黄山玩具有限公司
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组织纪律,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促进企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如下条例,作为全厂干部、员工的行为准则。
第一章 组织纪律
第一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切实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凡涉及到重 大问题,必须经集体研究,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付诸实施,任何人不得擅自作主。
第二条:本公司所有干部员工,凡属本职范围内的工作,不得相互推诿、扯皮,工作中严守职业道德,敢于负责,如系失职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轻者说服教育,重者追究责任。
第三条:对干部要任人唯贤,禁止任人唯亲。干部的聘用、提拔、调动以及员工工种安排,要根据需要和本人的专长,任何人不得以种族、宗教、年龄、国籍、性别、政治观点和残疾为由而受到歧视。
第四条:各级领导要虚心听取不同意见,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别人进行打击报复。
第五条:每个员工必须服从工厂及领导的调动和分配,服从主管的管理和安排,如何认为调动、分配不恰当者,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但在未改动前仍必须执行调动和分配。
第二章 劳动纪律
第六条一、 :本厂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7:30——11:30;下午1:30——5:30,根据季节更替变动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第七条:本厂员工应自觉干足8小时,干好8小时。值班保卫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凡遇到重大问题或紧急情况,必须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责任部门。
第八条:任何人在工作中都要忠于职守,精益求精,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在岗期间不得做与本职工作不相符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