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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 2
第二章 录用 …… 2
第三章 服务 …… 4
第四章 工时 …… 5
第五章 考核 …… 6
第六章 薪酬 …… 7
第七章 福利 …… 8
第八章 假期 …… 8
第九章 培训 …… 10
第十章 调动 …… 11
第十一章 安全 ……
第十二章 保密 ……
第十三章 违纪 ……
第十四章 解聘 ……
第十五章 争议 ……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目的
为使本大厦业绩蒸蒸日上,从而造就机会给每一位员工有所发展,严格的纪律和有效的规章制度是必要的。本手册将大厦的员工规范、奖惩规定集一册,希望公司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自觉遵守,以为我们共同的事业取得成功的保证。
第二条大厦信念
2.1 热情---以热情的态度对待本职工作、对待客户及同事。
2.2 勤勉---对于本职工作应勤恳、努力、负责、恪尽职守。
2.3 诚实---作风诚实,反对文过饰非、反对虚假和浮夸作风。
2.4 服从---员工应服从上级主管人员的指示及工作安排,按时完成本职工作。
2.5 整洁---员工应时刻注意保持自己良好的职业形象,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与美观。
第三条大厦精神
大厦提倡“真心、爱心、耐心、细心、开心”的精神
第二章录用
第一条 录用原则
1.1 员工的招聘将根据大厦的需要进行。
1.2 本大厦采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聘优秀、适用之人才,无种族、宗教、性别、年龄及残疾等区别。
1.3 本大厦的招聘以面试方式为主。
第二条 录用条件
2.1新聘员工一般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地方政府和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2.2试用期满考核
2.2.1新聘人员试用期满前,由各部门主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报上级领导核准后正式录用。试用期内如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随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2.2.2 试用人员试用合格,其工龄自试用起始之日起计算。
2.3 以下情况均将被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曾经被本大厦或集团公司开除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
。判处有期徒刑,尚在服刑者;
。被剥夺公民权力者;
。通辑在案者;
。经大厦指定医院体检不合格者;
。未满16周岁者;
。有欺骗、隐瞒行为者;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酗酒、吸毒者;
。不具备政府规定的就业手续者;
。亏空、拖欠公款尚未清偿者;
。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者
第三条录用程序
3.1 各部门主管可以根据本部门发展或职位空缺情况,协同人力资源部进行招聘。
3.2 大厦指定应聘人员,实行体检制度。
3.2.1 大厦指定应聘人员在试用期开始以前都必须在大厦指定的医院进行指定项目的体检,并向人力资源部出示体检证明。只有经证明其健康状况适合工作者,才可依照劳动合同被大厦录用。
3.2.2 大厦指定的员工应当进行年度体检,以保证大厦的全面卫生质量。如员工患传染病,将被调任其他职位或在治疗期间暂停工作。
3.2.3 大厦指定体检的员工,可凭医院体检原始发票在试用期满后可适当向公司报销其体检费.
3.3 新录用人员报到应先到人力资源部办理下列手续:
。如实填写相关人事资料表格;
。递交体检合格证明书原件;
。核对并递交学历证书原件;
。核对并递交身份证原件、当地政府规定的各类就业证件原件,各项社会保障的转移手续;
。交一寸的半身照片3张;
。需要办理的其他手续;
3.4 新录用员工报到后, 大厦凭其提供的合法用工证明与其签署劳动合同书。在试用期满之前,3.3条款所规定手续仍无法齐备的,将被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依照政府相关规定,大厦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支付经济赔偿。
3.5 所有员工个人情况如住址、婚姻状况、生育状况、紧急情况通知人发生变化时,应于七日内通知人力资源部。
第四条录用禁忌
4.1 大厦是员工唯一的雇主。
4.1.1 员工在为大厦服务期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公司或机构从事兼职或专职工作;未经批准,员工不得为其他任何公司或机构从事商业活动,即使是无偿的。
4.1.2 员工希望为其他个人、企业、各类机构临时工作,应该获得大厦事先书面批准。另大厦亦有权随时撤销上述批准。
第三章 服 务
第一条服务原则
1.1 恪尽职守,勤奋工作,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1.2 不仅从语言上,更从行动上向宾客(大厦外部及内部)表明:宾客的需求就是我们的需求。
1.3认真听从上级主管人员的工作指示和教导。对于职务报告,应遵循逐级向上报告的原则,不宜越级呈报,但在紧急或特殊情况下不在此限。上下级之间应诚意相待,彼此尊重。
1.4 正确、有效、及时地与同事、与其它部门沟通意见看法。遇到问题不推卸责任,共同建立互信互助的团队合作关系
1.5 专精业务知识和技能,开发自身潜力,表现出主动参与、积极进取的精神。
第二条遵循商业道德
2.1 大厦永续健康的经营发展,取决于每位员工的态度和行为符合大厦的期望。每位员工紧记自己代表大厦,在任何地点、时间都注意维护大厦的形象和声誉。
2.2 不论是销售大厦的产品或提供服务,甚至是提供无偿服务,均要完全以品质、价格与服务为决策的依据,不得给予或接受个别宾客相关的报酬、赠品或其他特殊待遇(绝不允许向客人暗示或索取小费)。
第三条日常行为规范
3.1 员工应礼貌待客、举止得体:
3.1.1 礼貌地对待宾客及来访者;
3.1.2 与客人交谈应态度和蔼,注意使用礼貌用语,禁止工作时言语粗鲁;
3.1.3 对客人提出的询问和要求要耐心的解答,解答不了的问题,应及时请示汇报;
3.1.4 与客人相遇,要主动让路;与客人同行,应礼让客人先行;
3.2 员工应注重仪表整洁:
3.2.1 员工必须身着制服进入工作现场,制服必须保持清洁,熨烫平整;
3.2.2 员工的指甲必须修理好并保持清洁,女性除淡色或无色指甲油外,不得涂指甲油;
3.2.3 男员工不得留胡须,不留长发,留怪异发型,不染异色;
3.2.4 男员工不得佩带耳环,女员工可佩带的耳钉,但两侧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