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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细则适用于正式报建项目和零星工程项目的设计监理工作和施工配合工作。
项目设计负责人工作细则
在工程部接到公司批准项目立项文件后,项目设计负责人负责调查设计单位和资质,写出设计单位资质考查报告,报工程部设计副经理。
项目设计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写《方案设计任务书》、《扩初设计任务书》、《施工图设计任务书》编制完成后,交工程部设计副经理审核,并根据工程部设计副经理的意见,对各设计任务书进行修改。
各阶段开始以前,项目设计负责人把所需送设计院的各项设计输入送交设计单位。
在设计过程中,项目设计负责人在工程部设计副经理领导下,负责与消防局、人防办等国家主管部门沟通。
在设计过程中,项目设计负责人负责根据项目特点组织各专业组调研。
在设计过程中,项目设计负责人负责组织对中间设计方案图稿审查。
在设计过程中,项目设计负责人组织各专业负责人负责进行设计验证。
在综合考虑进度计划和设计工作量情况下,由项目设计负责人负责选择适当的时间,组织对中间设计方案图稿进行评审。
在设计经过多次评审和验证后,项目设计负责人召集召开设计确认会议。
10.在设计通过确认后,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设计单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和格式提交设计图稿,并验收设计图稿是否正确、完整。
11.在设计过程中,项目设计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材料设备选型工作。
12.对于有多个设计单位参与设计的项目,项目设计负责人负责多个设计单位的协调。
13.在扩初设计阶段进行的方案设计重大调整和施工图设计阶段进行的扩初设计重大调整决定,由项目设计负责人落实。
14.工程部设计副经理可根据开发进度计划要求设计单位提前出基础施工图,由项目设计负责人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基础提前开工申请。
15.项目设计负责人负责审查设计单位提出的《项目设计总体实施性进度计划》。
16.项目设计负责人负责填写月度和季度进度计划。
17.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设计单位提交《季、月进度完成情况表》,项目设计负责人负责审查完成进度是否符合计划要求。
18.在图纸签发以前,需由项目设计负责人审签。
19.每一项目设计监理完成后,由项目设计负责人负责编写《设计监理总结》。
三、专业组负责人工作细则
工程部在承接设计监理任务后,设计专业组负责人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和项目设计负责人的协调下,安排专业组内人员的分工。
在编写《方案设计任务书》、《扩初设计任务书》、《施工图设计任务书》过程中,设计专业组负责人接受部门负责人和项目设计负责人的领导,安排专业组内人员的工作,协调专业组内的编写工作,并对任务书的质量和编写进度负责。
在设计监理过程中,设计专业组负责人要督促专业组内人员通过对设计质量的跟踪控制和设计验证,加强对设计质量的监督。设计质量的跟踪控制按GFI-GH-2《设计质量控制方法》进行。
在设计监理过程中,设计专业组负责人参于设计单位提交的《项目设计总体实施性进度计划》的审查和设计项目组季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的编制和计划完成情况的审查。对设计单位提交的计划,设计专业组负责人负责组织专业组内人员进行审查,对计划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合同设计单位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并向设计副经理和项目设计负责人汇报。
在设计监理过程中,设计专业组负责人要组织专业组内人员进行方案,经济比较,把比较结果和建设汇报部门负责人和项目设计负责人。
设计专业组负责人要负责施工配合过程中本专业组内人员的安排,并对专业组内出的设计变更进行审查。
结构专业负责人在部门负责人领导下,负责勘察监理工作,具体按GFP6-6《勘察分承包方选择控制程序》和GFP9-14《勘察监理程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