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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伯科技公司投诉处理制度规定(pdf).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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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7/5/4(发布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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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格伯科技公司 处理投诉的政策 “格伯大家庭的每一位成员有责任身体力行作出 好的行为规范。格伯执行官和其他经理负责作出榜样 并确保所有员工认真学习并有机会讨论本规范的实际 应用。每个人均有责任对可能标志着非法或不道德的 行为之情况保持警觉并及时采取妥善行动以避免不当 行为发生”─格 伯 科 技 公 司 商 业 行 为 与 道 德 规 范 为使上述摘自于格伯科技公司商业行为与道德规 范的目标得以实现并持续下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和财务 委员会已制定了下述程序:(1)收悉、保留和处理有关财 务、内部财务控制、或审计事务,以及对公司商业行为 与道德规范和针对首席执行官和高级财务官员的行为 与道德规范(下称“规范”)的声称违反的投诉,和(2) 员工秘密或匿名提交对有问题的财务或审计事项的疑 虑。公司审计和财务委员会将监察对所有投诉的处理。 本政策意在对现有规范进行补充。 本政策适用于所有向公司提出的投诉。在现实可 行时,员工应与他们的管理层就疑虑进行讨论。但公司 认识到由于疑虑有时涉及敏感的问题,有人会觉得不 便直接向管理层提出,而以秘密方式提出疑虑会合适。 本政策也为能够提起该等秘密报告而设计。 范围 这些程序有关违反公司规范的任何投诉有关。根 据2002年萨宾斯法案第301节,某些程序已专门针对提 起所有有关财务、内部财务控制或审计事项的投诉而 设计,包括员工秘密、匿名地提起对有问题的财务或审 C:\DOCUME~1\DMPAGG~1\LOCALS~1\Temp\PolicyforHandlingComplaints-Chn..doc计事项的投诉,例如下列事项: 公司资金的不当支出; 公司财产的不当使用; 任何为提交有重大误导的财务报告之目的欺骗 性地影响、强迫、操纵或误导任何经聘用从事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的独立公共或注册会计师的 行为; 销毁或篡改任何记录、文件或有形物件,意在 阻碍一项待决或拟定的审计、审阅或联邦调 查; 在依据通用会计原则和其他适用于一家跨国性 的在美国公开上市公司的所有监管要求记录和 保存财务记录时进行欺诈或有意出错; 非全面公正地报告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或现金流;或 公司内部财务控制体系未得到充分遵守。 公司的任何员工可提交有关该等财务、内部财务 控制或审计事项,或对公司规范的任何违反的诚意投 诉给公司管理层,不必担心会被开除或遭到任何种类 的报复。 报告投诉 任何人有任何有关对公司规范的任何违反,特别是 关于任何财务、内部财务控制或审计事项的顾虑可按 下列方式报告:互联网:www.ethicspoint 格伯内部网: 电话:员工保密热线@1-866-ETHICSP(1-866-384-4277) (美国之外,参照张贴在公司网站上的国际电话号码单) 邮件:GerberScientific,Inc. OfficeoftheGeneralCounsel 83GerberRoadWest SouthWindsor,CT,USA06074 或 GerberScientific,Inc. Director,CorporateAudit 83GerberRoadWest SouthWindsor,CT,USA06074 投诉可通过上述任何方式秘密或匿名地进行报 告;但使用格伯内部网/互联网除外,因其使用的防火 墙密码可以登录计算机身份证和网址。为确保秘密和 匿名性,在提交报告时: 酸员工不应从格伯内部网/互联网登录 www.ethicspoint网站,而应使用个人计算机或外 部因特网接入。 酸给员工保密热线的电话应从公司外拨打。 员工保密热线和www.ethicspoint是由第三方的人员 操控。放置在www.ethicspoint的报告由最新密码技术保 护,屏幕名称或计算机地址不受供货商的捕捉或追踪。 供货商无法生成或保留与IP网址的任何内联登录,所 以无法取得连接员工个人计算机至供货商的信息。使 用员工保密热线提交的报告也是由服务提供商输入计 算机系统的。 在使用上述第三方选择报告方式之一提交报告 后,提交报告之人将被要求设立一密码并收到一份系 统生成的报告键,返回第三方系统修改报告或察看公司 是否有任何后续问题或要求时均需密码和报告键,但 其仍然维持匿名状态。通过第三方服务提供商提交的所有投诉报告均将 传送到公司审计主任处,那些要求匿名的报告的匿名 性会得到保留。此外,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将每月向公 司审计主任、总法律顾问、公司董事会董事长、以及董 事会审计和财务委员会主任提交其收到的投诉的报 告。公司审计主任被指定作为公司法律遵守方面的执 行官,将负责审阅从任何渠道提交的所有投诉。 处理投诉 一旦收到投诉,公司审计主任将确定投诉的性质 并按以下方式处理: 1.与财务、内部财务控制或审计事项有关的投诉 将转交给审计和财务委员会主席。审计和财务委员会 可将与财务、内部财务控制或审计事项有关的投诉调 查委托给总法律顾问、公司审计主任,或审计和财务委 员会确定为合适的该等其他人员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公 司外聘法律顾问和外聘审计师。委托决定将基于个案 并依据投诉的性质和重要程度作出。 2.与任何其它事项有关的投诉将由公司审计主 任审查。如果公司审计主任认为投诉是关于违反公司 规范的,公司审计主任将把该投诉转交给总法律顾问, 总法律顾问可以同样方式将投诉调查委托给上述审计 和财务委员会委托的相同人员。除审计和财务委员会作 出另作决定外,总法律顾问将监督任何该等调查。公司 审计主任认为与违反公司规范无关的投诉将被转交到 合适的公司内部部门去解决。 调查任何投诉的人员应及时将发现的所有事实、 结论和有关救济行动的拟定建议(如有的话)报告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