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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业管理局工程公司企业标准-项目经理部管理费控制办法(doc).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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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东北电业管理局第二工程公司企业标准

项目经理部管理费控制办法

2005-09-28发布2005-10-01实施
东北电业管理局第二工程公司分发编号:

项目经理部管理费控制办法

受控状态:

持 有 人:

版次/修订: A/ 0

2005-09-28发布 2005-10-01实施
Q/DDE-MW10-2005 项目经理部管理费控制办法
人力资源处批准:于宝华 审核:丁玉江 编制:李凤奎

项目经理部管理费控制办法

为规范各项目经理部管理费用的使用,结合公司《施工项目目标责任成本管理规定》和《工程项目目标成本核定办法》中的要求,加强职工各项收入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公司项目经理部管理费用的管理与使用。

二、依据
⒈《施工项目目标责任成本管理规定》;
⒉《东电二公司在岗职工工资分配形式试行方案》;
⒊《工程项目目标成本核定办法》;
⒋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
⒌公司有关规定。

三、内容
⒈基本收入
1.1管理人员工资
管理人员岗位工资发放标准必须按《东电二公司在岗职工工资分配形式试行方案》的规定执行,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岗位变动需要调整岗位工资的,由项目经理部向公司提交申请报告,经公司批准后,按核定后的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1.1.1职工日工资标准为本人月岗位工资÷20.92天。职工因各种原因请事假的,按日扣发岗位工资。职工患病停止连续时间在二十天以内的,发病假工资。

病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二年发岗位工资60%,满二年不满四年发岗位工资70%,满四年不满六年发岗位工资80%,满六年不满八年发岗位工资90%,满八年以上发岗位工资100%。

1.1.2年功工资已连续工龄为依据,标准为6元/年,按月核发。

1.1.3施工津贴标准为4元/日,按日历工日计算,职工因病、
事假、探亲按日扣减。

1.2基本奖金额度按大连市内为公司机关的1.2倍,其它为公司机关1.5倍执行。

1.3加班补贴:国家规定的公休假日、法定假日确因工作需要出勤的,可以支付加班工资。标准为公休假日30元/日,法定假日40元/日。

1.4辅助人员工资
辅助人员工资标准由各项目经理部自行决定。

1.5管理人员工资计入公司工资总额,辅助人员工资按公司有关规定计入相应类别。工资表标准表格见“附表一”。

⒉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每月发放标准实行报批制度,由项目经理部在每月十日的《项目经营月报》中的“管理费明细表中”报出。公司管理副经理审批后,项目经理部方可执行。费用归类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运行方法可采用网上传递或特快邮递、传真等方法。

⒊各岗位奖金系数标准按下表执行。

职位
奖金系数
职位
奖金系数

项目经理
3.0
安全员
1.2

项目副经理
2.5
质检员
1.2

部长、主任
2.0
机械员
1.2

副部长
1.8
材料员
1.0

专工
1.5
资料员
0.8

部门负责
1.3
办事员
0.7

财务会计
1.1

财务出纳
1.0

预算员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