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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北京中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中机国际招标公司负责组织新中国国际展览中心LOGO设计方案的征集活动。
为此,我们诚邀国内关心我国会展业、富有创新精神、具有丰富设计经验的设计单位和个人参与新中国国际展览中心LOGO设计方案的征集活动。在设计中要充分体现展馆及配套设施的整体建筑风格。
为此,我们衷心感谢你们的参与和贡献。
2 项目概况:
2.1 名称:
新中国国际展览中心LOGO设计。
2.2 项目区位:
新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馆及配套项目位于北京顺义天竺空港城。东邻首都国际机场,西南侧为温榆河生态走廊。用地周边交通条件便利,规划中的城市轻轨将从场地东侧经过。
2.3 项目用地:
新中国国际展览中心一期展馆及配套工程规划范围北起安华街,南至裕翔路,东邻裕东路,西至裕丰路,再加上裕丰路以西,裕东路以东的两块绿化代征地,总规划用地116.44公顷。其中裕丰路西侧7.401公顷的龙道河代征绿地以及裕东路东侧13.466公顷的代征绿地为控规批复后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另行增加的代征绿地面积。
2.4 建筑概述:
新中国国际展览中心一期展馆及配套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4.6万平方米,其中包括:22.9万平方米展馆及综合服务楼,0.63万平方米动力中心,1万平方米海关仓库,20万平方米综合商业配套。其他设施还包括:原有锅炉房,新建110KV变电站,公交场站等。
展馆部分共分四组,每组为两个展馆“U”形连接,单馆面积约1.25万平方米。展馆为单层大跨度钢结构形式,建筑形体简洁现代。
综合服务楼在展馆南侧,内容包括展馆主登录大厅和会议服务中心。其所处位置突出,整体建筑形象鲜明,是新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项目主要标志之一;动力中心为展馆及配套部分(含远期展馆及配套部分)提供空调制冷、采暖和动力电;原有锅炉房为展馆及配套部分(含远期展馆及配套部分)提供采暖和生活热水;新建110KV变电站为展馆及配套部分(含远期展馆及配套部分)提供主要动力电;综合商业配套为远期招商项目,主要为展馆和附近区域提供相关的配套服务。
2.5 项目定位:
新中国国际展览中心作为国家级大型综合展览中心,具备先进的设计理念和良好的硬件配套设施。该项目将成为北京市重要的标志性建筑。
新中国国际展览中心LOGO工程是该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工程定位为:展示新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宏大庄严的建筑风格和外部空间环境特色,通过光的强度变化和色彩组合,创造良好的自然与人工环境景观氛围,突出展览及休闲主题,体现传统与现代、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3征集方案要求:
3.1征集方式:
公开征集
3.2 方案设计要求
1.识别性强,特征鲜明不雷同。
2.构思须巧妙,新颖,讲究艺术效果。
3.色彩最好单纯、强烈、醒目、力求色彩的感性印象与项目的形象风格相符。
4.要考虑应用于多种视觉传播方式(如印刷、广告、映像等)。
5.要考虑放大或缩小时的视觉效果。
6.要考虑印刷工艺不能太复杂。
3.3 应征文件成果及要求:
应征作品请提供高质量JPG格式的作品并附带txt格式的文字说明,注明标志的象征意义,提供应用于各种不同视觉传媒的形式说明与缩放的比例及视觉效果说明。
(1)以上文件彩色A3图册4套。
(2)提供以上设计文件的电子版2套。
(3)应征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任何一页均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3.4应征文件语言
所有应征文件中文字部分须采用中文格式。
4 LOGO征集截止日期:(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下同)
4.1 即日起至2006年10月9日止。邮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
4.2 2006年10月底在我公司网站发布最终征集结果。
5 应征资格
(1)应征者应为工商管理局注册的正式公司或者个人。
(2)每个应征者可以提交一个或者多个方案。
6 提问及答疑
6.1提问
应征者的所有提问必须采取以下方式之一:可以书面方式送达、邮寄或传真至代理机构。只能使用中文。截止时间为2006年9月12日16时整,过时概不受理。
6.2答疑
我们将在业主公司网站上以中文对全部提问进行回答。
7应征确认
应征者须于2006年9月12日前,填写下面的反馈信息卡(须盖章或签字)以书面形式送达、邮寄或传真至代理机构。只有按要求递交反馈信息卡的应征文件才能有资格进入评审。
新中国国际展览中心LOGO征集反馈信息卡
姓名
联系方式
年龄
职业
身份证号
签字或盖章
LOGO
8 应征文件的送达
8.1方式
递交或者邮寄。
8.2时间
截止2006年10月9日(当日9:00时以前), 邮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
8.3地点及联系人
接收人:欧丽霞女士王加雄先生
联系电话:8048062080480695
传真:80480300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蓝天大厦三层 北京中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101312
10 保密
征集单位在收到应征方案后,在征集活动结束前,任何人员或机构如未得到代理机构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公开或展示应征方案。
11 评审委员会
11.1评审委员会构成
评审委员会专家由业主单位选定具有专业水平的专家组成。
11.2评委应与应征者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12评审
12.1 评审原则
(1)评审办法由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
(2)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按时递交的应征文件进行评审,业主将对排名第一名的中选人给予3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3)评审委员会编制“评审报告”,全体评委签字后提交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