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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概述 3
第二章SI定义 3
第三章合作范围 4
第四章SI的分类 5
第五章合作原则及定位 6
第六章商务模式 6
第七章多渠道营业受理 9
第八章SI合作流程 10
第九章SI考核管理 12
第十章客户服务 13
第十一章计费结算 14
第十二章商机报备机制 14
第十三章创新性产品及应用报备机制 17
第十四章项目分配机制 18
第十五章SI的权利与义务 18
第十六章违约责任 21
第一章概述
为集团客户提供信息化解决方案是实现从单纯移动通信运营向信息通信运营转变的战略需要;是实现从规模型增长向价值型增长转变的战略需要;同时也是拓展蓝海空间、增强客户黏性、推动公司从优秀走向卓越的战略需要。
中国移动信息化的对象由人进一步拓展到法人、物品和机器;信息化的目标是实现对集团客户的全面解决方案的覆盖,从而实现对中国移动集团客户以及集团客户目标客户的深度捆绑。
信息化工作具有专业性、复杂性的特性,中国移动处于价值链的核心环节,承担搭建平台,引进合作,建立合理高效的商业合作模式和合作规则的责任,以实现合作各方互利多赢,推动集团行业市场快速、稳健发展。
为规范中国移动与集团客户合作伙伴在信息化领域的合作模式、合作流程、权利义务等环节,特制定本SI合作计划总则。同时本总则也是制定实施细则的依据。
中国移动通过SI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SI的合作管理及业务管理。
本计划的所有权、最终解释权、修订权归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第二章SI定义
SI是中国移动定义的业务集成商(Service Integrator)的简称,由中国移动认证,帮助中国移动面向集团客户和集团客户的目标客户提供集团产品和功能服务的合作伙伴;SI在此过程中负责客户渠道、产品集成和服务运营的全部或部分环节。
中国移动SI不同于传统IT领域的SI(System Integrator系统集成商)。传统系统集成商主要开展软硬件集成,通过集成获取一次性费用;而中国移动SI主要开展业务集成,业务集成是指帮助中国移动获取客户关系与需求;实现产品、解决方案的提供与部署及为集团客户提供售后服务、运营维护等工作,中国移动将功能费的运营收入与其分成。
在本计划中,SI包括(但不限于):软硬件厂商、系统集成商、行业终端提供商、平台提供商、垄断性行业资源提供商、具有业务集成能力的集团客户等。依据其行业特性及产品特性可以进一步划分为行业应用SI和通用产品SI。
SI按照其资源和能力分为全面型SI,销售型SI及服务型SI。全面型SI负责客户拓展及关系维系;应用开发及产品整合;售后技术支撑的涉及售前、售中、售后的全部环节;销售型SI负责客户拓展及关系维系等售前环节;服务型SI负责客户应用开发及产品整合;售后技术支撑等售后环节;
在中国移动的集团客户信息化价值链中共有三个主要实体:中国移动、SI与集团客户,构成了紧密的三角型价值链。SI作为业务集成商,辅助中国移动与集团客户直接“握手”,签署业务协议,建立合作关系。
中国移动采取集团短信实名制的机制,为每一个集团客户建立与该集团相对应的企业短信实名(对应于企业服务代码)。通过实名制短信的下发一定程度上杜绝了企业垃圾短信的问题。
中国移动在自身客户资源、网络资源、技术、营销、服务优势的基础上借助SI的客户关系能力、产品集成能力及营销能力,为集团客户或集团客户的目标客户提供应用和功能服务,从而实现多方共赢。
第三章合作范围
集团客户信息化按照应用模式分为B-B-E,B-B-M,B-B-P,B-B-C四类。
B-B-E是指为集团客户的内部员工提供内部办公、企业资源管理等信息化功能服务。该种模式属于一次信息功能服务,由集团客户统一支付功能费,通过集团帐户或集团客户指定的个人帐户进行托收。
B-B-M是指为集团客户内部机器到机器,人到机器提供数据采集、设备监控等信息化功能服务。该种模式属于一次信息功能服务,由集团客户统一支付功能费,通过集团帐户或集团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