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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综合报告
2006年,是我国实施“十一五”规划并实现良好开局的一年,也是中国物流业稳定快速发展的一年。以“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单列一节“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为标志,现代物流的产业地位在国家规划层面得以确立。物流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全部增加值的比重继续提高,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持续下降,我国现代物流业正朝着“又好又快”的方向发展。
随着2005年底物流市场进一步开放,中国物流正在成为外商投资的热点领域之一,国内物流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石油价格上涨、人力成本升高和在设施、设备、技术方面投入的增加,促使物流企业运营成本大幅提高,平均利润率进一步降低,业务创新和增值服务成为企业竞争的新领域和新的利润增长点。
各类物流企业面对新的竞争压力,重组转型、整合并购、战略联盟、深化服务。我国专业物流企业的集中度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已经出现了主营业务年收入近千亿元的国有物流企业和超过50亿元的民营物流企业。随着物流业发展,企业物流逐步向“主辅分离、服务外包”的方向转变,物流业向制造业渗透,制造业与物流业融合,二产与三产联动发展的趋势开始显现。
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在规划布局、市场准入、税收改革、交通环境、便捷通关和信息化、标准化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各地政府普遍建立了现代物流工作综合协调推进机制,积极规划物流产业发展,有利于现代物流发展的政策措施相继出台。各地物流行业社团组织先后设立,物流业发展的体制和政策环境进一步改善。
我国物流业发展仍然处于初级阶段,粗放式经营的格局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社会化物流的有效需求不足和适应企业需要的物流供应服务能力不够的问题同时存在;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品种之间物流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还比较突出;物流服务市场发育不够,地方封锁和不正当竞争的问题亟待解决;已经出台的政策措施需要进一步落实,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也需要创造相应的体制和政策环境。
展望2007年,我国物流业将会继续保持较好较快的发展势头。企业物流需求进一步聚集和释放,更多地向社会化、专业化的方向转变;物流企业市场定位更加明确,实力更加充实,将继续做强做大;行业物流由生活消费品向生产资料,由销售物流向供应物流和生产物流扩展;以大型枢纽港以及产业集群带动的区域物流发展势头迅猛,物流服务由东部沿海地区向中西部扩散,由经济中心城市向中小城镇延伸;物流设施设备的集约化、信息化水平和流程整合的程度进一步提高;现代物流业受到更加广泛的重视与支持,发展的环境将更加宽松;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增长方式转变步伐加快,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对物流服务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各类物流企业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第一章2006年中国物流业发展的环境
2006年,中国物流业发展的体制政策环境、经济发展环境、市场竞争环境、技术与装备环境和社会舆论环境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
一、中国物流业发展的体制政策环境
(一)物流业的产业地位在国家规划层面得以确立
2006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在第四篇“加快发展服务业”,第十六章“拓展生产性服务业”里面,单列一节“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规划纲要》指出:“推广现代物流管理技术,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实现企业物资采购、生产组织、产品销售和再生资源回收的系列化运作。培育专业化物流企业,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建立物流标准化体系,加强物流新技术开发利用,推进物流信息化。加强物流基础设施整合,建设大型物流枢纽,发展区域性物流中心。”《规划纲要》不仅明确了“十一五”时期物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与重点任务,而且表明物流业属于生产性服务业,其产业地位第一次在国家规划层面得以确立,对中国物流业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二)与物流相关的专项规划相继出台
一是部门规划。配合国家“十一五”规划,各部门先后制定与物流相关的专项规划。交通部编制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了《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交通部印发《公路水路交通“十一五”发展规划》。铁道部结合《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和《铁路“十一五”规划》,制定了《关于促进铁路现代物流发展的指导意见》。民航总局出台《中国民用航空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商务部发布了《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国家发改委组织有关部门编制的《综合交通网中长期发展规划》,已进入审定阶段;《现代物流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已完成初稿。
二是区域规划。区域物流统筹发展,是“十一五”物流相关专项规划的一大特点。如,交通部制定的《我国与东盟国家公路水路交通合作规划纲要》《环渤海地区现代化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规划纲要》《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交通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指导意见》《海峡西岸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指导意见》,交通部与沿江七省二市共同签署的《“十一五”时期长江黄金水道建设总体推进方案》,闽粤赣三省的13个城市统一制定的《闽粤赣十三市物流发展总体规划》等。
三是地方规划。2006年,也是地方物流发展的“规划年”。东部沿海地区在上一轮规划的基础上,提出了新的发展目标。如,浙江省出台《国际物流中心布局规划》,深圳市制定了《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东北地区和中西部省份及许多经济中心城市物流发展规划开始制定。如《东北地区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在国家有关部门指导下编制完成,河北、河南、湖北、陕西、青海、广西等省区,以及广州、杭州、济南等城市都制定了自己的物流规划。